6月24日晚間,立新能源發布公告,和田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皮山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和田市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民豐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各49%股權轉讓給公司控股股東新疆能源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能源(集團)北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北疆公司”),轉讓價格分別為171.09萬元、48.9萬元、0元、0元。股權轉讓完成后,四家子公司將同比例增資,注冊資本分別由 5000 萬元、5000 萬元、4400 萬元、8800 萬元增至1.94億元、2.4億元、5955.1萬元、1.19億元。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,但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。
標的公司和田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皮山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和田市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、民豐縣立新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均由立新能源出資設立,立新能源持有其 100%股權,主要投資建設新疆和田地區獨立儲能項目。
公告稱,本次將標的公司各 49%股權轉讓給北疆公司及由公司、北疆公司同比增資事項,不會導致立新能源合并報表范圍變更,有利于減少融資成本,可緩解公司資金壓力,顯著降低立新能源資產負債率,提高項目投資收益,不存在損害立新能源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,也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,不會產生新的同業競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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